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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职工医保待遇标准今起调整
2023-09-01 10:18: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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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9月1日起,职工医保待遇将有新变化,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个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将平均提高4%,三级医院起付线降低至700元。

据了解,从9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900元降低至700元。起付线是指医保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计算起点,在该起点以下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同时,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每个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平均提高4%。即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由86%提高至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88%提高至9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由82%提高至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84%提高至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由80%提高至8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82%提高至86%;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由76%提高至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78%提高至82%。

例如,在阳江参保的在职职工小杨,到我市某三甲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年度内首次住院,按项目收费,政策范围内费用为5000元。医保报销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 报销比例。即调整前报销费用是(5000元-900元)×76%=3116元;调整后为(5000元-700元)×80%=3440元。同样的费用,政策调整后医保报销费用将增加3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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